检察官谬误是贝叶规则的一个非常著名但被忽视的应用。
检察官谬误是统计推理中的谬误。这个非常著名的问题揭示了我们逻辑思维方式中的一个漏洞。这是条件概率之间的混淆——给定 B 的 A 概率和给定 A 的 B 概率。
那么就让我们开始了解一下这位检察官的谬论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一个人在一个有 50 万人口的城市犯罪。在犯罪现场发现了 DNA 信息。此信息导致说有 10 名嫌疑人,其中一名已被审判。所以现在我们有一个被告在法庭上!他/她是无辜的吗?
为了解决这种情况,我们需要以下事件:
1. I :被告无罪的事件。
2. Ic :被告有罪的事件。
3. Ev : 被告与犯罪现场收集到的信息相匹配的事件——证据。
对应于这些事件的条件概率如下:
1. P(Ev|I) :无辜者与证据匹配的概率。
2. P(I|Ev) :符合描述的人是无辜的概率。
公诉人提出以下论点:
一个随机的人有十万分之一的机会匹配该死的证据。因此,如果一个人有定罪的证据,那么这个人一定是有罪的。
换句话说:
一个无辜的人有十万分之一的机会匹配该死的证据 Ev。因此,如果被告拥有确凿的证据,则被告无罪的可能性为十万分之一。这意味着被告必须有罪。
通过提出这个论点,他犯了检察官的谬论。
在数学上,
P(Ev|I) : 1/100000
P(I|Ev) = P(Ev|I) = 1/100000。
有了这个概率,任何人都可以说这个人有罪,必须受到惩罚。可是等等!这个概率是不正确的。检察官改变了不确定的事情和周围的情况。这两个概率通常是不同的。
所以我们现在怎么办!如何计算 P(I|Ev) 的正确值?
解决方案是使用贝叶法则来计算 P(I|Ev)的实际值。
P(I|Ev) = P(Ev|I) * P(I)/P(Ev)
- P(I|Ev) 的概率是多少?
- 插图–
- 假设:
- 有罪的人是居住在该地区的 50 万成年人中的一员。
- 有罪的人也匹配证据(Ev)。
- 一个人是无辜的概率:
P(I) : 499,999 / 500000 = 0.999998 - 一个人不是无辜的概率:
P(Ic) : 1 / 500000 = 0.000002 - 有罪的人与该死的证据相匹配的概率。
P(Ev|Ic) : 1 即有罪的人匹配证据为 1 即 100% - 使用贝叶法则——
- P(Ev) = P(Ev|I)*P(I) + P(Ev|Ic)*P(Ic)
- =0.00001*0.999998 + 1*0.000002
- =0.000012
- P(I|Ev) = P(Ev|I) * P(I)/P(Ev)
- =0.00001 * 0.999998/0.00012
- P(Ic|Ev) = 1 – P(I|Ev) = 0.16667
- P(Ev) = P(Ev|I)*P(I) + P(Ev|Ic)*P(Ic)
- 因此,与该死的证据 (Ev) 匹配的人有 1/6 的机会是有罪的
与该死的证据相符的人有 5/6 的机会是无辜的。 - 因此,尽管匹配该死的证据,这个人很有可能是无辜的。
资料来源:概率的直观介绍
- 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