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信息技术法

📅  最后修改于: 2020-12-14 06:30:23             🧑  作者: Mango


如第一章所述,印度政府颁布了《信息技术法》,其主要目标是交付和促进合法的电子,数字和在线交易,并减轻网络犯罪。

IT法的主要特征

《信息技术法》的主要特点如下-

  • 数字签名已被电子签名所取代,使其成为一种技术中立的行为。

  • 它详细说明了违法行为,处罚和违规行为。

  • 它概述了网络犯罪的司法分配系统。

  • 它在新的部分中定义,网吧是指任何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向公众提供互联网访问的任何设施

  • 它规定了网络法规咨询委员会的组成。

  • 它基于1860年的《印度刑法典》,1872年的《印度证据法》,1891年的《银行家书籍证据法》,1934年的《印度储备银行法》等。

  • 它在第81节中增加了一条规定,该条规定该法令的规定应具有压倒一切的效力。该规定指出,该法案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限制任何人行使根据1957年版权法授予的任何权利

IT法计划

以下几点定义了IT法案的方案-

  • IT法案包含13章和90节

  • 最后四节,即2000年IT法第91至94节,涉及对1860年印度刑法,1872年印度证据法,1891年银行家书籍证据法和1934年印度储备银行法的修正。

  • 它从第1章的初步方面开始,在第1节中论述了该法案的简称,标题,范围,开始和适用。第2节提供了定义。

  • 第2章讨论电子记录,数字签名,电子签名等的身份验证。

  • 第11章论述了犯罪和处罚。该法令的这一部分规定了一系列罪行以及惩罚措施。

  • 此后,阐述了有关尽职调查,中介机构的作用以及一些其他规定。

  • 该法案包含两个时间表。附表1涉及该法案不适用的文件或交易。第二附表处理电子签名或电子认证技术和程序。附表3和附表4被省略。

信息技术法的适用

根据第1节第(4)款,本法案中的任何内容均不适用于附表1中指定的文件或交易。以下是该法案不适用的文件或交易-

  • 1881年《可转让票据法》第13条所定义的可转让票据(支票除外);

  • 如在国-的-检察该法,1882年第1A所述的乘方的受权人;

  • 如在印度信托法,1882年的第3节定义的信任;

  • A在印度继承法,1925包括任何其他遗嘱处置部2的第(H)所定义;

  • 任何出售或运输不动产的合同或该不动产的任何权益;

  • 中央政府可能会通知的任何此类文件或交易。

信息技术法的修正案

《 IT法案》对第91-94条的四个法规进行了修订。这些更改已在附表1-4中提供。

  • 第一个时间表包含《刑法》中的修正案。它扩大了“文件”一词的范围,以将其范围广泛的电子文件包括在内

  • 第二个时间表涉及对《印度证据法》的修正。它涉及将电子文档包含在证据定义中

  • 第三个时间表修订了《银行家书籍证据法》。该修正案改变了“银行家帐簿”的定义。它包括存储在软盘,磁盘,磁带或任何其他形式的电磁数据存储设备中的数据的打印输出。在“认证副本”一词中也进行了类似的更改,以将此类打印输出包括在其权限范围内

  • 附表4修订了印度储备银行法。它涉及银行之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通过电子方式进行资金划拨的规定

中介责任

处理任何特定电子记录的中间人是代表另一个人接受,存储或传输该记录或提供与该记录有关的任何服务的人

根据上述定义,它包括以下内容-

  • 电信服务提供商
  • 网络服务提供商
  • 互联网服务提供商
  • 网络托管服务提供商
  • 搜索引擎
  • 在线支付网站
  • 在线拍卖网站
  • 网上市场和网吧

修订法案的要点

新修订的法案具有以下要点-

  • 它强调隐私问题并强调信息安全性。
  • 它详细说明了数字签名。
  • 它阐明了公司的合理安全实践。
  • 它着重于中介机构的作用。
  • 添加了网络犯罪的新面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