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数系统公理

📅  最后修改于: 2021-09-23 04:50:00             🧑  作者: Mango

在本文中,我们将了解有关实分析的一些非常基本的思想,即研究实数系统的结构。我们将讨论被认为由实数集满足的三个公理, R

这三个公理是:

  1. 场公理
  2. 顺序公理
  3. 完备性公理

场公理:集合R   表示为一个字段(R, +, .)    在哪里+   .   分别是加法和乘法的二元运算。它由 4 个用于加法和乘法的公理和一个分配律组成。

(i)加法公理:

  • a+b = b+a \ ∀ \ a,b \ ∈ R
  • (a+b)+c = a+(b+c) \ ∀ \ a,b,c \ ∈ R
  • R 包含一个元素 0 使得a + 0 = a \ ∀ \ a ∈ R
  • 对于每个a ∈ R   对应一个元素-a ∈ R   以至于a+(-a) = 0

(ii)乘法公理:

  • ab = ba \ ∀\ a,b  ∈ R
  • (ab)c = a(bc) \ ∀ \ a,b,c  ∈ R
  • R   包含一个元素1   以至于 1.a = a \ ∀ \ a ∈ R    1 ≠ 0
  • 如果a ∈ R \ and \ a≠0   那么存在一个元素\frac{1}{a} ∈ R   以至于a. (\frac{1}{a} ) = 1

(iii)分配法:

  • a(b+c) = ab+ac \ ∀ \ a,b,c ∈ R

顺序公理:我们定义>   (Greater Than) 作为顺序关系,它满足以下公理——

  • 三分法——对于a,b∈ R   只有一种表达式可以为真: a>b , a=b , b>a
  • 传递性——对于a,b,c∈R \ a>b,\ b>c ⇒ a>c
  • 加法的单调属性——对于a,b,c∈R, \ a>b ⇒ a+c > b+c
  • 乘法的单调性质——对于a,b,c∈R,\ a>b, c>0 ⇒ ac > bc

我们称之为>   线性顺序和R   称为线性有序场

在定义完备性公理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有界性的概念。在这里,在阐述完备性公理之前,我们将定义一些术语。

聚合:任何非空子集,说A  , 的R  被称为聚合。例如,集合Z^+  是一个集合。类似地,集合 B = {1,2,4,8} 也是一个集合,因为B ⊆ R  但是,集合 A = {x,y,z} 和空集∅  不是聚合体。

上限:一个子集S  R  被称为上界,如果∃ \ k_1\ ∈ R  以至于x ∈ S ⇒ x \leq k_1  .这个号码k_1  称为上界S  .例如,集合R^-  负实数的上界和0  是一个上限。同样,集合Z^-  负整数的上界和-1  是上限。但是,集R^+  正实数的数量没有上界。

下界:一个子集S  R  被称为下界如果∃ \ k_2\ ∈ R  以至于x ∈ S ⇒ x \geq k_2  这个号码k_2  称为 S 的下界。例如,集合R^+  下界和0  是一个下界。同样,集合Z^+  下界和1  是上限。但是,集R^-  不受以下限制。

最小上限:考虑一个上限u  聚合的S  和任何小于u  不是上界S  ,那么我们说u  最小的上限(lub)最高(sup) S.

最大下限:考虑下限v  聚合的S  和任何大于v  不是下界S  ,那么我们说v  最大的下限 (glb) 或 infimum(inf) S.

例子:让S = [0,1]  .对于 S,我们看到 1 是上界,任何小于 1 的数都不是 S 的上界,因此,1 是 S 的上界。此外,0 是下界,任何大于 0 的数都不是下界界,所以 0 是 S 的下界。

有界:一个集合 S 是有界的,如果它既上界又下界。也就是说,它必须同时具有上限和下限。例如,任何有限集都是有界的,空集∅  是有界的。但是,集Q  R  不受限制。

注意:聚合不需要分别有最大和最小成员上界或下界。

现在完成了所需的定义,我们陈述了完备性公理(也称为最小上限公理)

“上面有界的每个非空实数集都有一个上界。”

集合 R 满足场公理阶公理完备性公理。因此实数集R  称为完全有序域。

此外,有理数集, Q  不满足完备性公理。因此, Q  不是一个完整的字段。

完备性公理是实数系统的一个非常基本和重要的性质,因为证明各种微积分定理、最大值和最小值的概念、均值定理等都依赖于实数的完备性。